【獎學金資訊】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(院辦收件截止日:113/03/25止)
國立屏東大學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(院辦收件截止日:113/03/25止)
一、為獎勵 國立屏東大學 以下簡稱本校 )優秀學生致力於學業並兼具品德之發展,寶島陽光再生能源提供獎學金( 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)協助學生能持續學習且發揮善心善行 。為辦理本獎學金相關業務,特訂定寶島陽光再生能源獎學金設置要點。
二、為有效推薦本獎學金人選,特設立推薦委員會,由學生事務長擔任委員兼召集人召開會議,並敦請學生活動發展組(以下簡稱生動組)組長及生活輔導組組長擔任委員,審定學生推薦名單。
三、本獎學金推薦名額及金額:各系所推薦名額限二名至所屬學院,經院務會議優先排序後提報生動組,推薦委員會審定十位學生推薦名單,簽請校長同意後函送寶島陽光再生能源集團 辦理本獎學金核定核定名單依寶島陽光再生能源集團公告為準 發放事宜,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三萬元整。
四、申請資格:
(一) 凡本校各學系大學部及研究所具正式學籍之學生(不含延畢生、在職專班、學分班之學 生)。
(二) 成績標準: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八十分含以上,所有學科科目均及格者。
(三) 本學年度未請領過本獎學金者。
五、申請檢附下列資料:
(一 )必要性文件
1. 獎學金申請表。
2. 當年度在學證明。
3. 前一學期成績單。
(二) 其他資格補充文件
1. 弱勢證明。
2. 相關證明:有參與綠能或環境永續相關計畫證明者為優先考量 、亦可檢附語言能力、競賽表現、檢定等。
注意:繳交資料(附件)請以A4大小為主(勿裁剪),影本請註明“與正本相符”並由學生本人“簽名或蓋章”,學生證影本需蓋有註冊組章,資料不齊全者一律不予送件申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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